一、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技术评分中的第9条原文“投标人所投电梯具有禁止电动车进入、语音报站、防捣乱、延时关门功能的,每具有以上一项功能的加1分,满分4分。注: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变更为:“投标人所投电梯具有禁止电动车进入、语音报站、防捣乱、延时关门功能的,每具有以上一项功能的加1分,满分4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技术评分中的第13条原文:“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轿厢尺寸>1350mm*1400mm的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计算满足条件的电梯轿厢尺寸总面积,累计值由高到低排列,第一的得 3 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排名可以并列。投标人需提供汇总表。”
变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轿厢尺寸>1350mm*1400mm的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计算满足条件的电梯轿厢尺寸总面积,累计值由高到低排列,第一的得 3 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排名可以并列。投标人需提供汇总表。注:尺寸须是 50mm 的整数倍递增,非50mm整数倍的数值不纳入累计值计算。”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技术评分中的第14条原文:“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轿厢高度>2300mm的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计算满足条件的轿厢总高度值,累计值由高到低排列,第一的得 3 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排名可以并列。投标人需提供汇总表。”
变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轿厢高度>2300mm的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计算满足条件的轿厢总高度值,累计值由高到低排列,第一的得 3 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排名可以并列。投标人需提供汇总表。注:高度值须是 100mm 的整数倍递增,非100mm整数倍的数值不纳入累计值计算。”
4、招标文件第三章“(二)电梯基本参数要求”中的原停数楼层:“11层11站11门:1#~6#、8#~11#、14#~18#、20#~23#;10层10站10门:7#、19#;18层18站18门:12#客梯、13#客梯;19层19站19门:12#货梯、13#货梯。”
变更为:“11层11站11门:1#~6#、8#、20#、23#;10层10站10门:7#、19#;12层11站11门:9#~11#、14#~17#、21#~23#;18层18站18门:12#客梯、13#客梯;19层19站19门:12#货梯、13#货梯。”
5、商务评分第4条:“根据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旧梯更新类似项目案例情况进行评价: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合同证明得0.5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①类似业绩是指:与本次所投电梯同品牌的电梯销售或安装项目;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供应商采购合同或安装合同文本关键页,④政府部门验收报告合格页,未提供的不得分。”
变更为:“根据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旧梯更新类似项目案例情况进行评价: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合同证明得0.5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①类似业绩是指:老旧更新项目的电梯销售或安装项目;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供应商采购合同或安装合同文本关键页,④政府部门验收报告合格页,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组织统一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梯基本参数与现场踏勘数据不一致的,以现场踏勘数据为准)。踏勘时间: 2025年9月28日上午9:00 ,现场踏勘联系人:庄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