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文化街至长兴中街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2)招标范围: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关的工程概算以及后续深化及优化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全过程配合服务;
3)内容: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4)服务费用:本项目工程造价暂定5000万元(具体以财审后预算造价为基数)。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35%计算总设计费,该项目属旧改项目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附加调整系数1.2,方案和初步设计工作量占总工程设计比例按35%取计,本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费以及概算编制费用:163.9(设计费基价)x1.2x0.65x0.35=44.7447万元。
5)服务周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周期30日历天。
6)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工作。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9日17:
00分前,前提交确认函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逾期视为放弃。5.评标办法
投标邀请书发出3日后,于2025年 9 月30日 上午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及相关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6.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 9月30 日-2025年10 月10 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8.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9.承诺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五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
************有限公司。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5幢
电话:
******联系人:赵女士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 号3楼
联系人:小林
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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