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各评审项分值分配:
一、技术标:
1、方案设计文件:35.00 分(≤35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00 分(≤9分)
二、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45.00 分(≥42分)
三、商务标:
1、项目管理机构:3.00 分(≤3分)
2、工程业绩:0 分
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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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案设计文件(35.00) |
设计说明1 (0~2.00) |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设计说明2 (0~2.00) |
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各专业工程设计说明完整性、合理性。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总平面布局1 (0~2.00) |
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总平面布局2 (0~2.00) |
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各流线分析细致合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总平面布局3 (0~2.00) |
******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总平面布局4 (0~2.00) |
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市场定位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建筑功能1 (0~2.00) |
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建筑功能2 (0~2.00) |
方案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建筑功能3 (0~2.00) |
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分析透彻、设计合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建筑功能4 (0~1.00) |
建筑平面功能布置与空间有机组合的结合。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建筑功能5 (0~1.00) |
消防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建筑功能6 (0~1.00) |
交通流线,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一致。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建筑造型1 (0~1.00) |
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建筑造型2 (0~1.00) |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建筑造型3 (0~1.00) |
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建筑造型4 (0~1.00) |
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结构方案1 (0~1.00) |
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结构方案2 (0~2.00) |
预制装配方案概念设计分析说明。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设备方案1 (0~1.00) |
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设备方案2 (0~1.00) |
室外管网设备及综合规划方案的概念设计分析说明。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 (0~1.00) |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 (0~2.00) |
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设计深度1 (0~1.00) |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设计深度2 (0~1.00) |
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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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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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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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
请选择评标基准价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下浮率抽取范围为: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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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00) |
总体概述 (0~2.00)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设计管理方案 (0~1.00)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施工管理方案 (0~2.00)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采购管理方案 (0~1.00)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0~1.00)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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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最多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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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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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3.00) |
项目管理机构 (0~3.00)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或注册建筑师一级)的得0.5分;(满分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3)结构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4)电气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5)暖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6)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若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除此以外上述其他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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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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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10.00) |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10.00%
******委员会公布的南京市施工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投标人的信用评分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和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计算。 以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信用最高分值和勘察设计信用最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进行折算。计算施工信用分时,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勘察设计信用分不折算。 施工信用分折算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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