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江西段)建管甲供物资(铁路声屏障)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25〕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江西段)建管甲供物资(铁路声屏障)采购,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瑞梅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有限公司和江西省,出资比例为 3:7。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管甲供物资铁路声屏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江西段):瑞梅铁路位于江西省南部和广东省东北部,线路起于江西省赣州市瑞金市,从赣龙扩能改造工程瑞金站引出,沿途经会昌县、安远县至寻乌县,之后跨赣粤省界至广东省境内,经平远至梅州市梅县区、梅江区引入既有漳龙铁路梅州站。江西段新建正线长度165.231km。项目批复工期4.5年。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 月 11日至2025年 10 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人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在国铁采购平台(******)参与成功截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注册时勾选其他类型(投标人)并且参与成功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市民中心方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瑞梅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州火车站广场水电大楼
邮 编:341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CRM_NCZB@163.com
9. 异议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如下所示。
招标异议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州火车站广场水电大楼
招标异议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异议电话:******
招标异议联系传真/邮箱:CRM_NCZB@163.com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0. 监督方式
******管理局******
******管理局******
******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行政监管部门投诉。
2025年10月 10日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资格条件 | 备注 |
S01 | 铁路金属声屏障单元板 | ㎡ | 24616.10 | 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江西段) | ******有限公司瑞梅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3122-2019)及第1号修改单出具的近五年内(2020年10月1日以来)的非金属声屏障单元板和金属声屏障单元板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对应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须提供该业绩对应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运营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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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非金属声屏障单元板 | ㎡ | 1119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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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投标人信息登记表
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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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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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 投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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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号: 固定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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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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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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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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