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杭州湾货运铁路(宁波段)规划方案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BGODOZB224335G
项目名称:《杭州湾货运铁路(宁波段)规划方案研究》
预算金额(元):1,370,000.00
最高限价(元):1,37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湾货运铁路(宁波段)规划方案研究》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1,370,000.00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一是构建长三角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释放萧甬铁路开行市域客车能力,实现杭甬通道高速动车、普速客车和货运分线运输格局的需要;二是填补路网空白、服务杭州钱塘新区、绍兴滨海新区和宁波前湾新区三大重点新区,优化地区物流体系,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助力国家公转铁战略,降低碳排放,带动杭州湾南岸滨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三是实现浙江省“四纵四横”货运网络建设,完善宁波-舟山港后方集疏运通道,促进杭州湾港区海铁联运发展,支撑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的需要;四是有助于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及交通布局、服务国防建设、提升土地价值。
根据国家铁路局相关编制办法和要求编制完成“杭州湾货运铁路(宁波段)规划方案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杭州湾货运铁路(宁波段)线站位规划方案、杭州湾港区等铁路专用线规划方案等相关内容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重点研究项目建设必要性、功能定位、运量水平、接轨方案、线路方案、专用线列检方案、主要技术标准、建设时序、投资预估算等内容。研究深度达到预可行性研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道行业设计资质甲(I)级及以上。
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5年3月3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2.其他事项:
4.2.1落实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2.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4.2.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交易操作指南:******/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beijing)。
4.2.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2.5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4.2.5.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日期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4.2.5.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人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规定地点。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现场递交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9室
收件人:戈莹 联系方式:0574-******
4.2.6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宁波市综合枢纽建设中心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楼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9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戈莹、朱士诚、徐少梁、王雯倩、忻秉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陈琦阳
质疑联系方式:0574-******
电子邮箱: ******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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