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体顶端窗体底端云南省邮政分公司大理邮区中心分拣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邮政分公司大理邮区中心分拣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采购项目名称:云南省邮政分公司大理邮区中心分拣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CZ-C-******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分拣设备售后服务(矩阵分拣系统、简易分拣机、皮带传输系统各一套)服务包含设备维养维护、远程技术支持、软件系统、驻场维修服务等。
2、年度报价的最高限价:40万/年。
3、采购期限:3年。
4、预算:120万。
5、采购要求: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将货物送抵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双方当面点交。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集团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三)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符合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三、其供应商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并能按照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4)投标人须提交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的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西路600弄5号5楼508室
现予公示3日(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2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异议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吴井路139号13楼1308室
项目联系人:胡工
******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项目联系人:付进 郭春霞
联系电话:0871-******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