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总预算 |
1 | ******集团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肉类、禽类、水产、蔬菜、蛋类、豆类、粮油调料和便利店物资、水果类采购配送服务,品种、等级、质量方面按国家标准执行,服务期限3年,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254.12万元/年 |
注:
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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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一、项目名称
******集团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254.12万元/年。
三、项目供货内容及要求
食材的质量标准具体要求(需供应的食材品类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肉食类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五花肉、精腿肉、排骨、猪大骨、猪脚 |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肉质紧密,纤维清晰有弹性,肌肉有光泽,色泽均匀,脂肪乳白色,外部湿润不粘手,具有新鲜肉固有的气味,无腐败变质及异味,提供检验检疫票证,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据实结算 |
2 | 牛肉 | 结实柔细、油润,呈红色,具有新鲜牛肉固有的气味,无腐败变质及异味,提供检验检疫票证,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据实结算 |
3 | 羊肉 | 结实柔细、油润,呈红色,具有新鲜羊肉固有的气味,无腐败变质及异味,提供检验检疫票证,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据实结算 |
4 | 鸡肉 | 去毛、开膛除杂的整只新鲜鸡肉、清洗干净,提供检验检疫票证,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据实结算 |
5 | 鸭肉 | 去毛、开膛除杂的整只新鲜鸭肉、清洗干净,提供检验检疫票证,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据实结算 |
6 | 虾米、小鱼仔、草鱼(杀)、雄鱼(杀)、黄鸭叫(杀)、鱼籽鱼泡、牛蛙(杀)、鳝鱼(杀)、其他水产等 | 新鲜、无腐烂、无损伤,符合GB 2733-2015、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据实结算 |
7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鱿鱼、墨鱼等海鲜类水产品、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GB 2733-2015、GB 2763-2019、GB 2762-2017及其他相关标准。 | 公斤 | 据实结算 |
8 | 火腿 | 符合GB/T 20712-2006 标准 | 公斤 | 据实结算 |
9 | 其他 |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质量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10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及其副产品 |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 公斤 | 据实结算 |
11 | 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相关加工产品 |
(1)供应商按需采购分割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
(2)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招标人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3)供应商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水产类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质量要求 | 年需求量 |
1 | 虾米、小鱼仔、草鱼(杀)、雄鱼(杀)、黄鸭叫(杀)、鱼籽鱼泡、牛蛙(杀)、鳝鱼(杀)、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GB 2733-2015、GB 2763-2019、GB 2762-2017及其他相关标准。 | 据实结算 |
2 |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 | ||
3 | 鱿鱼、墨鱼等海水产品 |
应符合的相关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8)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3、蔬菜类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
类型 |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绿叶菜类 |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菜、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莴笋、青大蒜等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 公斤 | 据实结算 |
水生蔬菜类 | 茭白、鲜藕、马蹄等 |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公斤 | 据实结算 |
根茎菜类 |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 公斤 | 据实结算 |
瓜类 |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公斤 | 据实结算 |
豆类 | 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 公斤 | 据实结算 |
茄果类 |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 公斤 | 据实结算 |
4、蛋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鸡蛋 | 符合 GB2707 、GB2762 、GB2763 标准 | 件 | 据实结算 |
5、豆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各类豆制品 | 符合 GB/T 23494-2009 、GB 2712-2014 标准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 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 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油豆腐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 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 内质呈蜂窝状,不粘 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 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 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 滋味。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 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 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 公斤 | 据实结算 |
注:(1)蔬菜在配送前必须由中标人进行采样检测及清洗,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报告单必须有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数据,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加盖公章后,方可采购配送,检测报告数据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各中标人承担。
(2)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6、调料和便利店物资质量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品类 |
1 | 乳品冲调类(含鲜奶、常温、冷藏奶/酸奶等) |
2 | 粮油调味类(含大米杂粮、面条、面粉、实用油、调味酱料、方 便速食、南北干货、盐糖香辛料、咸菜罐头等) |
3 | 熟食冻品类(含饺子/云吞、包子/馒头、熟食/卤味、冰淇淋、肉 肠培根、汤圆/酒酿、饼类、快手菜等) |
7、水果类质量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苹果 | 1、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 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 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2 | 香蕉 ? | 1、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 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 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3 | 梨子 ? | 1、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 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4 | 柑类 ? | 1、果实大近似球形,无异状突起瘤、无病虫害所呈现的绿 斑、黑斑,无霉烂,无机械伤,果面清新洁净,大小均匀, 果实无萎蔫,色泽自然。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5 | 桔类 ? | 1、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械 伤、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易剥落,桔络少。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6 | 橙类 ? | 1、大小均匀,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机械损伤。难 剥离,果汁多,味可口,无萎蔫。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7 | 葡萄 ? | 1、具有本品种应具有的外形、色泽;果粒面完好,皮上无 斑痕,果珠饱满,大小均匀,果实不抖落或抖落极少。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8 | 桃子 ? | 1、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 果面无不正常斑点,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 病虫害,无药害,无破皮 。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9 | 西瓜 ? | 1、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果色清新光亮,条 纹清晰,果皮无伤痕,无水份腐烂,无干疤,无虫眼,无 病斑,果柄茸毛脱落,脐部凹陷,水份大,甜度高,切开 鲜艳光泽,无异味及黑瓤。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 10 | 哈密瓜 ? | 1、瓜形端正,呈椭圆或橄榄形。瓜身坚实微软,果皮无伤 及其无腐烂,切开色泽鲜艳光润,大小均匀,香气浓郁。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11 | 香瓜 ? | 1、外形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果身坚实,果面 无裂痕、 腐烂、水分、病虫害、药害,大小均匀。 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 公斤 | 据实结算 |
8、报价要求、定价及结算金额的确定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食材具体分为5个品类,分别为:食堂肉食水产类等食材(肉食类、水产类、蔬菜类、蛋类、豆类)、乳品冲调类、粮油调味类、熟食冻品类、水果类。各类食材基本包含了采购人所需的各项具体物资。投标人对5类食材按折扣率(例如:食材为市场价的8折,折扣率为80%;6折,折扣率为60%)方式分别进行报价。本项目无须报投标总价,所报折扣率须<100%, 否则其投标无效。
各种物资按照其所属品类执行对应的折扣率,各类食材在本项目服务期内的折扣率不变。
序号 | 品类 | 权重比 |
? 1 | 食堂肉食水产类等食材(肉食类、水产类、蔬菜类、蛋类、豆类) | 40% |
2 | 乳品冲调类(含鲜奶、常温、冷藏奶/酸奶等) | 10% |
3 | 粮油调味类(含大米杂粮、面条、面粉、实用油、调味酱料、方 便速食、南北干货、盐糖香辛料、咸菜罐头等) | 20% |
4 | 熟食冻品类(含饺子/云吞、包子/馒头、熟食/卤味、冰淇淋、肉 肠培根、汤圆/酒酿、饼类、快手菜等) | 10% |
5 | 水果类(苹果、香蕉、梨子、柑类、橙类、葡萄、桃子、西瓜、哈密瓜、香瓜等) | 20% |
合计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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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一、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前1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试用期间,供应商违反本章退出机制要求任一条款,经招标人确定属实的,在试用期内,招标人随时有权终止合同,并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招评标时综合评分排名较高者重新签订合同。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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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四、项目基本要求:
(一)食材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和货源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与产品合格证明以及各种肉类、禽类制品的检疫合格证明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仓储条件运输条件要达标,确保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规格高质量食材;供需双方的各批次送货收货凭证要保存完好。
2.供应商食材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为自有基地、商******管理局的有关要求建立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并严格执行。
3.供应商配送的食材,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保证新鲜,不出现腐烂、变质。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注水肉、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如果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出现食物中毒,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取消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法、违约责任。
4.供应商配送的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材保质期(如果有)的三分之二,其中肉类、禽类和鲜活水产要求当天宰杀,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接签收。
(二)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有配送仓库及1台(含)以上冷藏车用于本项目食材配送业务。供应商自有配送仓库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所有人与供应商单位名称应当一致;如果供应商租赁配送仓库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承租方与供应商单位名称应当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冷藏车的购车发票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所属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应当一致。
2.整个运输配送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配送过程中人员和车辆如果发生任何意外和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冷藏车,须使用封闭车厢,不得敞运,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并提供车辆消毒证明,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隔,食品包装完整、清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供应商应当安排2名配送人员专门负责本项目食材配送,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并在签订合同前将配送人员资料及健康证复印件报送采购人备案。
3.供应商的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经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指定收货人)、供应商双方在配送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在销售清单上注明配送的数量、重量、价格等情况(供应商需要将该批次食材的照片(重量、明细)发送至招标人指定收货人)。
4.供货时间:招标人所需食材应提前一天提供采购清单并以QQ、微信等方式发送至供应商指定人员。供货时间为招标人每次下达采购清单后,供应商在次日上午双方约定时间07:30前将采购清单内的食材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验收。现场进行查验。因招标人临时增加所需食材品种,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有义务在 2小时内配送到位。
5.食材质量及数量:供应商应当保证按招标人采购清单供货。食材质量按国家标准列明的质量要求标准执行,并将食材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销售清表等加盖供应商公章随货同行送达招标人,如食材发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拒收。招标人(指定收货人)验收食材,当场点清食材数量,按去包装称重的实际接收数量验收和结算。若供货数量与采购清单相差较大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在 2小时内补足所需食材。
6.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应商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供应商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一经查实,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招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招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负责送货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招标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招标人有权拒收。
10、招标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在合同期限内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食材定价要求:
食材采购价格由甲方代表(甲方委派不少于3人)和乙方代表(至少1名)共同组成的询价小组通过市场询价来确认:
1.肉类、禽类、水产、蔬菜、蛋类、豆类及水果等询价和定价每半月一次,具体询价时间和询价市场由甲方决定。询价市场包括但不限于联丰生鲜市场、裕园农贸市场等。询价小组所询价格为市场食材供货商不开票价格。
2.调料及便利店物资等市场价以沃尔玛便利店(小程序)零售价格为准,如沃尔玛便利店(小程序)无此类商品,以京东商城(官方)旗舰店或京东商城自营旗舰店的同款商品价格作为参考,具体由乙方每月15日(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向甲方提供一次市场报价,并经甲方询价小组确认。
3.采购价格定价基本原则为:
①蔬菜类采购单价为去包装(捆扎绳之类的除外)的净菜单价,
由“联丰生鲜市场、裕园农贸市场”所询同类产品平均价×投标折扣率为当期采购单价(每半个月为一期)。
②冷冻食材采购单价为去包装的净食材单价,由“联丰生鲜市场、裕园农贸市场”所询同类产品平均价×投标折扣率为当期采购单价(每半个月为一期)。
③生鲜肉、禽类采购单价为净肉单价。由包括但不限于“联丰生鲜市场、裕园农贸市场”等农贸市场,取同类产品平均价×投标折扣率为当期采购单价(每半个月为一期)。
④豆制品采购单价为去包装的净食材单价,由市场所询同类产品平均价×投标折扣率为当期采购单价(每半个月为一期)。
⑤如遇突发情况或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波动较大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书面通知招标人,在招标人组织临时询价确认后方可调整。
⑥配送期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食材品种调整。
⑦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配送项目的整体或部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
(四)供货要求:
1、品种、等级、质量方面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有其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政府主管部门定点的肉宰机构,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
(2)禽类确保每日新鲜,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
(3)水鲜产品必须鲜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食品生产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相关规定。
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招标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若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合同履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供应商。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且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招标人所有损失。
4、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供应商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车。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招标人的正常需求量。招标人及招标人外包厨师团队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招标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通过嗅觉、视觉等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招标人、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5、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招标人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所供货物被招标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应商违约,招标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应商赔偿。
6、供应商应确保招标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货,招标人有权选择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供应商实行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合同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供应商应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要求。
8、未经招标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招标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9、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标人要求退换货,供应商应保证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每次扣款1000元。
10、接到招标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供应商应及时知会招标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招标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开餐。
11、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另外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四、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
2.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月结,由供应商在每月5日后开具当月所送货物总金额的相应金额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好每日销售清单及时送达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将上月货款支付给供应商。如供应商未及时开具发票,导致逾期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自2025年X月X日起至2025年X月X日
五、其他
投标人责任:
1.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时的一切承诺。
2.供应商应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听取和接受招标人对食材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协议规定的相关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
3.供应商根据投标书的有关承诺条款,联系配送工作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食品法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安全。供应商对当天配送的所有食材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
4.供应商有义务定期向招标人推荐时令菜品等质优价廉的食品,供招标人挑选。
5.供应商必须根据协议约定和招标人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送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必须清晰准确。
6.供应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法标准,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招标人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7.供应商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8.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根据招标人需求须经过粗加工(鱼类去腮)。
9.供应商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0.供应商严禁擅自更换食材品牌、规格或者擅自提价。如供应商另有所需食材而网上尚未公示,应先与招标人商定该食材品牌、规格、等地、数量、质量、价格(批发价)、提供实样等事项后再进行配送。
11.供应商凡有短斤缺两、擅自涨价、质量问题以及其它违规行为均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影响以后招投标的重要因素。情节较为严重的,招标人有权中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12.因所供应食材的质量问题引起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引起其他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终止与供应商签署的协议。
13.供应商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招标人的监管。
14.供应商建立台帐制度,对配送的食材做到证货同行、证货相符。坚持配送的严格性、严肃性、严密性。
15.供应商每天早上7:00 将订单内所有菜品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销售清单》,甲乙双方根据招标人的《物资采购订单》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每天下订单的数量为准。供应商超出订单数的自行退货,招标人不再接收。
16.供应商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供应商所供货的食品造成招标人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供应商责任,供应商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
17.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取消供应商定点供货资格:
①原材料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②出现(二)供应商责任第 9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经招标人书面要求整改,供应商仍未整改到位的;
③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供应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④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⑤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试用期间,供应商违反本章退出机制要求任一条款,经招标人确定属实的,在试用期内,招标人随时有权终止合同,并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招评标时综合评分排名较高者重新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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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
七、其他要求:二、付款方式
******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本服务结算方式为月结,由供应商在每月5日后开具当月所送货物总金额的相应金额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好每日销售清单及时送达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的 2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将上月货款支付给供应商。如供应商未及时开具发票,导致逾期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履约保证金
1、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形式执行。
2、合同期满后且投标人无违约行为的,采购人一次性无息返还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和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禁止其参与采购人任何采购等。
4、若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无法正常、全面履约,采购人有权不退还。
5、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本合同、禁止其在一年内参与采购人任何采购活动等:
(1)发生一例食物中毒事件;
(2)篡改、伪造配送清单;
(3)短斤缺两。
投标人在管理中出现上述第(1)条,投标人应承担其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管理中出现上述第(2)条,第一次扣除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5000 元作为违约金,第二次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5000 元作为违约金,并取消定点供货资格。出现上述第3)条达到3 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投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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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要求及标准
1、本项目参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招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招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供应商承担。
五、其它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近三年内(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无任何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至少包含卫生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通报、或被行政处罚、或被举报并查处属实的记录。
2、投标人如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投标人资格。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其他详细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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