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公司债承销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公司债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公司债承销商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XHXMGL2025-006
2.3 招标内容:包括债券发行承销服务及债券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审核、市场询价、发行承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4 服务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公司债为目的,制定发行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项目上报证券交易所,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并审核通过,确定发行时间窗口及发行方案并负责余额包销;
2.5 拟发行规模:计划发行金额不超过29亿元;
2.6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5年;
2.7 发行利率:实际视发行市场情况而定;
2.8 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2.9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选定主承销商;
2.10 承销费率限价:0.15%/年;
2.11 还本付息方式:按年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2.12 服务期限:自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3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同一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其他业主要求。
3.5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时间: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7日(每工作日)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地点:******有限公司(菏泽市济南路666号)
4.3方式: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按照上述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备案领取(携带资料不齐全、逾期备案者均不予受理):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若联合体投标,分别提供);
(2)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分别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若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供);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供);
(6)联合体协议(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注:备案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评标时须对投标人现场递交的资格审查证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经理
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华英北路1368号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济南路666号
联系人:仝经理
联系电话:******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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