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园海绵化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KQ-******
二、项目名称:******学校园海绵化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8号
成交金额:26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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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学校园海绵化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完成发包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要求,详见发包文件;
服务时间:35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安徽省和六安市及开发区及属地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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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包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楼2501室,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发包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中学
地 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郡学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楼2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