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耗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耗材项目进行公 开 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编号:SCDF2024B07-公04
二、项目名称: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耗材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元/吨)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活性炭(反应助剂) | 约60 | 吨 | 5900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袋装(子母包) |
2 | 消石灰(氢氧化钙) | 约1000 | 吨 | 560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灌装(体积90m3) |
3 | 氨水 | 约980 | 吨 | 950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灌装(体积40m3) |
4 | 袋装消石灰(氢氧化钙) | 约200 | 吨 | 620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袋装(子母包) |
六、投标人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条件:
(1)企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2)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销售授权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
七、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的报名:
1、招标文件获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网址):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下载获取;
3、标书售价(元):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投标人报名表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qq.com】。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
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
2.1 本项目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下载获取。
2.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在更正公告栏下载。
2.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
一通知。如有答疑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最新答疑文件内容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巧丽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杨纪平 联系电话:******
******街道水阁路252号3楼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金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林 燕 联系电话:0578-******
******街道金岸马水岭
******有限公司
联系人:综合部 监督投诉电话:0578-******
******街道水阁路159号5楼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报名表(32).doc11.21正式发布稿【招标文件】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耗材采购文件(2).doc